为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加强警示教育作用,推动我县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近期我县公开通报了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法门镇杜城村党支部书记韩靖安扶贫项目及资金监管不力问题。2017年底,苏陕协作项目拨付杜城村60万元扶贫资金,杜城村村委会在扶贫项目建设过程中,未进行招投标,以村委会研究决定的方式确定项目监理方,并且在资金的拨付和使用过程中,出现大量没有正式发票的白条报账,存在苏陕协作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2019年4月韩靖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召公镇聚粮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徐江、副书记蒋义不严格落实扶贫政策侵害贫困户利益问题。2016年5月,聚粮村确定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做为保洁员,每人每月核发工资600元。2016年5月至2016年12月,村上将9名保洁员的工资全部收回,用于村上环境治理等集体事务支出。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确定3名保洁员上岗工作,这3名保洁员工资均由本人足额领取,其余6人的工资村上全部收回,用于村集体事务工作支出。2016年5月至2018年12月,聚粮村累计收回保洁员工资共计12.96万元。2019年4月22日,刘徐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蒋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2起发生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违反了扶贫政策,侵害了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清醒认识脱贫攻坚任务仍十分艰巨繁重,坚决对标对表、聚焦突出问题,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高质量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在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同时,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走过场以及处理问题不认真、责任处理不到位等问题,严肃追究有关镇党委、纪委、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的责任,对失职失责者严肃处理,促进各项扶贫政策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