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持续释放从严执纪、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不断强化警示教育震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县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扶风县绛帐污水处理厂公款报销烟酒茶费用问题。2021年至2024年,扶风县绛帐污水处理厂先后3任公司经理白小鹏、魏筱、卜军礼以公务接待为由,在县平价综合超市以挂账方式拿取烟酒茶等物品,并虚开办公用品等发票予以报销。白小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魏筱受到政务撤职处分;卜军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天度镇鲁马村党员隽建昌违规向公职人员赠送礼金问题。2015年至2025年期间,隽建昌为持续承揽殡仪馆空调维修业务,每年春节以现金或微信转账方式向国家公职人员送好处费。隽建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城关街道西官村刘下组组长李宏科利用组账报销个人费用问题。2021年至2022年,李宏科违规使用组账报销个人电话费、香烟费。李宏科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中央八项规定是党中央徙木立信之举,是新时代管党治党的标志性措施。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巩固拓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让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日用而不觉的行为习惯。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快递送礼、微信转账等“四风”老问题、新情况盯住不放、露头就打,持续深化风腐同查同治,推动查治一体、纠树并举。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警钟长鸣,深刻认识不正之风的严重危害,自觉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时刻绷紧拒腐防变之弦,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