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为建设“一地三县” 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保证
——在中国共产党扶风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7年2月23日)
李 晓 诚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扶风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纪委二次全会、县第十六次党代会精神,总结2016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7年任务。刚才,市委常委、县委周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对做好今年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惩治腐败,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积极以上率下,“两个责任”层层压实。县委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县委常委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多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委主要领导以上率下,带头督促检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县委常委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抓好分管领域反腐倡廉工作,做到了真管真严。围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纪党规等的贯彻落实,通过讲党课、宣讲、廉政巡演、警示教育等形式,不断传导压力、厘清责任清单。围绕严明换届纪律,为106名拟提拔干部把好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强化问责追究,对在县林业站干部“吃空饷”问题中,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不作为的5名科级领导给予党政纪处分。召开镇(街)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会,现场质询评议。积极开展约谈试点工作,县委、县政府、县纪委主要领导约谈重要岗位干部47人,“精准约谈”做法被《中国纪检监察报》《陕西日报》《宝鸡日报》等媒体报道。
(二)改进监督方式,作风建设持续深化。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锲而不舍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深挖隐身变异“四风”。 县纪委牵头,与友邻县区交叉检查7次、有关部门联动暗访8次,抓住重要节点,运用税务票据管理系统、公安“天网”等查实线索,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4件8人,下发通报4期、通报批评38人。对“吃空饷”、违规利用培训中心和内部食堂公款吃喝、转嫁费用等开展专项检查3次。针对公务支出报销标准不统一、报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编发《会议、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规定摘编》。举办《百姓问政》4期,召开全县作风建设推进会,对全县62个单位开展政风行风测评。在县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中开展群众评议股室负责人活动,150名股长接受评议。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廉洁读本进课堂工作,教育学生从小树立敬廉崇洁意识,师生共建廉洁校园,此项工作受到市纪委主要领导肯定。
(三)保持高压态势,执纪审查力度加大。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出台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及行政执法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召开联席会议2次,从成员单位梳理问题线索60条。开展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分阶段排查出违纪问题20个。按照“划片管理、统一调度、交叉审查”的原则,把全县82个党政机关分成6个纪检监察协作区,由县纪委常委分别担任负责人,实行“3+X”执纪审查工作机制。一年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信访举报120件(次),初核335件,立案196件,结案20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00人,涉及科级领导干部18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69件。突出抓早抓小,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县党政纪轻处分及组织处理187人,占处分人数的93.5%;党政纪重处分13人,重大职务调整3人,较好地实践了“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的执纪理念。认真落实“三项机制”,对在改革创新、履职担当中出现失误、错误和过失的3名干部及时容错纠错,形成保护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
(四)坚持严字当头,自身建设不断强化。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全面完成第二轮县纪委内设机构调整,撤销执法监察室,成立纪委组织部;将审理教育室更名案件审理室,使工作重心和力量配备进一步向主责主业聚焦。认真落实“两个为主”的要求,制定出台《镇(街)纪(工)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印发《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机构和人员编制。修订完善信访举报线索处置、执纪审查考评等制度办法,建立重点工作分析研判、排名通报、季度考评机制,规范执纪流程,提高工作质效。纪检监察干部带头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要求,切实转变作风、提升能力,下基层调研120人次,在中省市媒体发表信息和调研文章200余篇。注重严管厚爱,推行“执纪审查承诺”等纪检监察内部监督制约机制11项,严防“灯下黑”问题,对8名纪检干部存在的不敢办案、自律不严等问题进行约谈提醒。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目前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尚未根本改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有的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落得不实,问责力度不大;忽视日常管理监督,不注重抓早抓小,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实践中有待深化。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缺乏,不敢较真碰硬,压力传导衰减,怕丢选票,当老好人;有的接受监督意识不强,拒绝监督、规避监督仍然存在,“四风”问题禁而不绝,顶风违纪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和部门对具体办事人员压力传导不到位,吃拿卡要、“小官贪腐”等问题依然突出。有的纪检监察组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彻底,监督执纪问责不严格,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水平和监督执纪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担当不足、作风不实、律己不严。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二、2017年主要任务
2017年将迎来党的十九大,也是落实县第十六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纪律检查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省纪委七次全会、市纪委二次全会和县第十六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追赶超越、建设“一地三县”、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保证。
(一)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严明政治纪律。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纪检组织要突出政治监督,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以高度的责任感维护政治纪律,坚决查处和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保证党的团结统一。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规范实施廉政鉴定和党风廉洁意见回复,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对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坚决查处。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县各级纪检组织要加大对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和党内监督制度执行不力等突出问题。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物见人见细节”的要求,引导和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直面问题、敢于亮剑,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准则和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要求。县纪委要对各镇(街)、各部门贯彻落实准则、条例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县各级纪检组织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作用,紧盯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加强对精准扶贫、生态环境保护、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严厉查处责任不落实、政策不落实,吃拿卡要、乱收费、乱摊派,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为推进“一地三县”建设提供有力保证。认真贯彻落实“三项机制”,研究细化容错纠错配套措施,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创新者、干事创业者,切实保护好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强化监督检查,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作风建设,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决查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搞变通,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隐形公款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培训、考察名义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把纠正“四风”抓实抓细。坚持党员干部严于普通干部,“一把手”严于其他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干部严于其他干部,对规避对抗组织监督、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通报曝光。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四风”问题的,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
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夯实监管部门主体责任,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调动各方监督力量,构建作风建设人人参与、共同监督的新机制。不断改进和完善百姓问政、政风行风测评、群众评议股室负责人等活动的形式和内容,及时发现和查处“为官不为”、庸懒散以及弄虚作假、作风霸道等问题,倒逼干部作风转变。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今年,教育、卫计、公安等部门要选择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制度建设,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用文化自信涵养优良作风。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文化自信,自觉做到修身慎行、怀德自重、清廉自守,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办好用好纪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力度,深入挖掘我县班、马、耿、窦等历史名人的优秀家规家训、乡规民约等文化资源,倡导廉洁家风,树立一批廉勤兼优干部典型,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三)加大问责力度,夯实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坚决克服责任虚化空转、压力传导递减的现象。抓住“关键少数”,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党委常委会(或党组)扩大会议述责述廉活动,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情况全面掌握、综合评价。全面建立县、镇主体责任清单,开展“五好”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创建活动,深化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构建权责明晰的责任链条。县纪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修订完善《落实党内监督责任约谈办法》,规范开展约谈工作,各级纪检组织要督促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加强对党委(党组)成员,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形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整体合力。
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的,要敢于问责、曝光典型问题。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主动把自己摆进去,失职失责同样要被问责。县纪委将对执行问责条例情况开展全面的专项检查,查处更多的问责案例,并实行问责逐级上报制度。
(四)坚定旗帜立场,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惩治腐败的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把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作为审查重点,严肃查处插手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等违纪问题,持续形成有力震慑。要不断强化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涉及党的领导干部案件,应当及时向同级党委、纪委通报的制度要求。注重提高自办案件比重,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消除派驻部门“零初核”“零立案”。做好信访举报和案件审理工作,深入开展“一案双查”,以点带面、举一反三。组织党员干部赴宝鸡监狱等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探索在党校开设警示教育课程,深刻剖析党的十八大以来县内外查处的典型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倡实名举报违纪违法的党组织和党员,及时为受到诽谤、诬告、严重失实举报的党员正名。健全审查安全责任体系,落实防控措施,严格涉案款物管理,时刻坚守安全底线。
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各级党组织要聚焦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按照上级指导意见和实施办法,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见面,开展批评教育、谈话函询,函询说明材料要由本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全县各级纪检组织要协助党委(党组)做好提醒谈话、诫勉等工作,加强对谈话函询的抽查核实,建立常态化督导通报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增强“四种形态”运用的综合效果。
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不断加大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力度。继续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对向扶贫等民生款物、农村集体“三资”伸手的坚决查处。定期梳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对反映问题集中的镇(街)和部门重点督办,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
(五)聚焦主责主业,落实纪检体制改革措施
全面开展巡察监督。落实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选优配强巡察干部,启动巡察工作。深化政治巡察,切实加强对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对人用好人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建立巡察工作人才库和巡察问题线索管理平台,规范和加强反馈、移交、整改、问责等工作。强化巡察结果综合运用,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对敷衍整改、责任不落实的严肃追责。
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三转”,按照上级纪委部署,推进纪检体制改革,探索内部机构改革。参照上级做法,创新组织制度,调整内设机构,将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室部职责分开,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深刻领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精神,认真研究和学习试点地区改革经验,从思想、政策、组织等方面做好我县监察体制改革准备工作。
(六)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队伍
全县各级纪检组织和广大纪检干部要无须扬鞭自奋蹄,坚决落实追赶超越要求,在思想武装、能力提升、责任担当、工作质效、纪律作风等各个方面,有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大培训力度,采取上挂下派、跟班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深入落实《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严格工作规程,严守工作纪律,加强纪检组织规范化管理。加强纪检干部管理监督,健全完善绩效考核、动态考评办法,研究制定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意见和问责办法。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行职责的保护机制,全面落实“三项机制”,关心、关爱干部,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广大纪检干部既要自身正、敢担当,也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树立严格自律的标杆,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队伍。
同志们,新的起点,新的使命。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忠诚履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为建设“一地三县”、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