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为开创扶风追赶超越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扶风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8日)
李晓诚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扶风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市纪委三次全会、县委十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7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任务。刚才,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周宇松就深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纪委常委会带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忠诚履职,开拓进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夯实“两个责任”,推动管党治党全面从严。县委主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县委常委带头,认真执行县委常委会定期议廉、中心组定期学廉、县委县政府领导逢会讲廉等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心部署、督导检查、直接约谈,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县纪委积极协助县委,督促镇街、部门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对2个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镇党委班子进行集体问责,围绕“小微权力”监督,创新开展“五好”村监委会创建活动,制定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清单、监督口诀等。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追赶超越季度点评、向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新提拔科级领导财产申报等制度,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讲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5次。严把干部政治关、廉洁关,对539名评先评优、提拔、调整的干部进行廉政回复。县委示范带动、纪委全面履责的工作经验,在全市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追赶超越点评会上进行大会交流。
(二)查纠“四风”不止步,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紧盯追赶超越措施落实,坚持协作区督查、专项组联查、县区交叉检查、直查组核查的工作机制,常态化检查全县干部作风情况,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8件,党政纪处分8人。举办《百姓问政》节目2期,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营彩票投注站专项治理、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为官不为”集中整治、政风行风测评、群众评议股室负责人等活动,梳理群众意见建议172条,向59个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切实纠正了行业不正之风。挖掘明代铁胆监察御史王纶等典故,命名县博物馆等3处为“廉政教育基地”,拍摄的微电影《红木匣》、《低保的诱惑》入选我省优秀廉洁视频集。在中省市主流媒体刊发文章256篇,其中中央级媒体4篇,省市纪委领导批示3次,2篇文章在市纪委、宝鸡日报社举办的征文大赛中获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经验在全市宣教工作推进会上进行交流,反腐倡廉教育感染力、影响力持续增强。
(三)强化 “三个助力”,群众利益得到有效维护。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助力扶贫脱贫、助力规范市场秩序、助力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要求,成立“三个助力”工作办公室,创新手机微网站等举报渠道。建立信访室、案管室问题线索“双台账”,严防线索遗漏。从11月起,通过联组督查、职能部门专项检查的形式,围绕扶贫领域中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落实扶贫政策不实、“四风”及违纪违法问题四个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全年共收集“三个助力”问题线索334条,立案101件,党政纪处分11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7起39人,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查处。
(四)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巩固发展。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从成员单位收集问题线索600余条。修订我县《党委(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实施约谈办法》,全县共实施约谈313人(次)。对反映具体、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线索,县纪委直查快办,先后查处了县看守所、召公派出所失职失责,县文广局广电扶贫项目监管失职等典型案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线索709件,初核634件,立案227件,处分228人,涉及科级领导18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实施容错纠错42人(次),其中科级领导6人(次)。为反映失实的196名干部澄清问题,激发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8月中旬启动镇街纪委标准化谈话室建设工作,9月底镇街全面建成谈话室、监控休息室各1间,全部投用,承办全市基层执纪审查规范化管理暨标准化谈话室建设推进会并介绍经验,执纪审查质量和安全得到进一步加强。
(五)县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监察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11月底成立我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印发《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相关单位任务清单》等,细化工作任务;从县检察院划转人员编制12名、转隶干部9名;投资近300万元,改扩建县卫监所原办公楼作为县纪委县监委新办公楼。今年1月22日,经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产生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在县人大第8次常委会上任命县监察委员会2名副主任、4名委员。1月23日,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大会、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大会召开,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
(六)及早推开巡察,“利剑”作用初步彰显。汇编我县《巡察工作手册》,在全市率先开展巡察,巡察组长由副县级领导担任,实现“高配”。3月28日召开首轮巡察动员大会,巡察组进驻县民政局、文广局;7月17日启动第二轮巡察,采用“一拖二”的方式巡察团县委、住建局、发改局、统计局。两轮巡察共发现问题线索365条,全部按要求移交。开展第一轮巡察“回头看”,立案3人,诫勉谈话3人,提醒谈话25人,约谈15人,批评教育及责令整改4人,建立健全各类制度22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
(七)建立健全监管机制,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创新纪检监察干部教育载体,与县委党校联合举办“廉政反腐”远程培训班;开展“赴照金、延安主题党日”、春训周等活动;举办纪检监察讲坛,通过纪检监察干部当主讲的方式研讨业务。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要求,修订我县“原创性”纪检监察制度45项。推行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清单、量化考评制度,出台《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追赶超越季度考核点评实施方案》,每季度对干部按类别排序。率先出台《纪检监察干部问责办法(试行)》,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诫勉问责13人(次)。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个别党组织“两个责任”落得不实,政治站位不高,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还存在“宽松软”现象; “为官不为”、庸政懒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腐败问题仍有发生;面对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亟待提高。以上问题,与中省市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采取措施,切实解决。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8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认真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十六届三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各项建设,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开创扶风追赶超越新局面、争当关中率先发展“排头兵”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良好政治生态
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的丰富内涵,学思践悟,身体力行,自觉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与纪检监察职责结合起来。要注重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独特作用,切实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向核心看齐、自觉维护核心,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穿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遵守党章党规,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及时把阳奉阴违的“两面人”辨别出来、清除出去,坚决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严查自行其是、各自为政,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等问题。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要工作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全力维护良好政治生态。要整体把握和动态研判本镇街、本部门、本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积极履行“护林员”职责,协助党组织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措施,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倡导清清爽爽、规规矩矩、老老实实的同志关系,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要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重点,建立健全关键岗位“一把手”和后备干部廉政档案,落实“领导干部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规定,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坚决防止“带病上岗”。严明村“两委”班子和村民监督委员会换届纪律,严密防范和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等行为。
(二)持续查纠“四风”问题,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纠正“四风”寸步不让。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紧扣“作风建设年”要求,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省市县委《实施办法》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狠抓不放,坚守节点,重点突破,管出良好习惯,推动成风化俗。深入整治在内部食堂、农家乐等隐蔽场所公款吃喝,在小区“一桌餐”接受吃请,违规分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车公养等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一律顶格处理,点名通报曝光。
着力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紧盯老问题,严查新表现。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围绕落实“五新”战略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重点任务,深入一线发现问题,重点纠正一些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庸懒无为,一些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推诿等问题,保证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对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形成震慑。
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牢群众观点,自觉传承优良传统作风,以上率下、吃苦在前,真心诚意为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下基层检查调研吃农家饭或在“廉政灶”用餐,并按规定缴纳伙食费。完善联系群众、帮扶企业、服务基层等相关制度,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对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兼职取酬等行为的整治,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三)全面加强纪律建设,让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加强纪律教育。要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校和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修课,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注重以案明纪,凡是查结的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举一反三,让党员干部引为镜鉴。深入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加强我县廉政教育基地建设,推出廉政文艺作品,举办纪念改革开放暨纪检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宣传活动。从红船精神、延安精神、工合精神中汲取力量,引导党员干部怀德自重、清廉自守。
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早、用准、用足“第一种形态”,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分类研判、科学处置、及时核实,对违反党纪党规踩“红线”、闯“雷区”的,纪律处分必须严格执行到位,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现象。注重谈话函询质量,接受组织函询的党员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对敷衍塞责、隐瞒事实、欺骗组织的,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
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履职尽责,认真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的核心要义,把处理干部与教育保护挽救干部有机结合起来,对经核查反映失实或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及时澄清事实。科学合理界定无意过失与明知故犯、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探索实践与以权谋私的界限,做到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参照上级有关制度,逐步建立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关怀机制。
(四)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突出查处重点。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削减存量。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紧盯选人用人、审批监管、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招投标及公共财产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问题。紧盯矿产资源开发、工程项目建设、国有企业增资扩股、招考录取、经费管理等方面腐败问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高度重视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办案安全责任,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省市专项治理安排部署,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找准定位、服务大局,重点查纠贯彻落实中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督职责不落实,搞数字脱贫、虚假“摘帽”等作风不严不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优亲厚友、违规摊派等违纪问题。拓宽线索来源,完善移送机制,改进督查方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督办快办、直查严查,既查究具体违纪问题,又查究背后责任缺失问题,对失职失责的党委、政府、纪委和有关职能部门严肃问责,坚决做到问题线索不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定期召开专项治理推进会、镇街纪(工)委书记例会,确保脱贫攻坚任务落细落实。
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问题。要对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市场秩序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基层党员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问题以及横行乡里、强买强卖等“村霸”“沙霸”,坚决查处、绝不姑息。把惩治“蝇贪”与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结合起来,对设租寻租、搞权钱交易的党员干部,绝不手软,以维护群众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实现监察全覆盖
做好后续改革工作。要严格执行宪法和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调查流程,全要素运用国家监察法赋予的谈话、询问、留置等12项调查措施,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点围绕线索处置、证据转换、案件移送等方面,加强监察委员会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按照省市安排深化派驻纪检机构改革,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加快镇街监察组织建设,明确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加快我县留置场所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
加强党对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要进一步完善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措施,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情报告等制度,对本级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严格把关。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加强在案情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方面的协作配合,使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
(六)扎实开展巡察工作,充分发挥“利剑”作用
深化政治巡察。要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政治尺子,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从讲政治的高度查找政治偏差。重点检查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以及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切实做到发现问题要准、分析问题要透、反馈意见要实,着力解决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提升全覆盖质量。要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监督重点,探索开展专项巡察、机动巡察,按照市委安排深化市县巡察联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意识,建立以发现问题数量和质量为主要标准的考核评价制度。年内县委开展2—3轮巡察监督。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县委将设立2个巡察组,配强巡察力量。
强化巡察成果运用。要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涉及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问题移交组织部门处理。被巡察党组织对反馈问题要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分类处置,做到立行立改和完善机制“两手抓”,全面深入整改到位。巡察办要加强台账管理和跟踪督查,整改情况及时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对已巡察过的单位适时回访,既检查巡察整改情况,又发现新问题,使“回头看”成为常态。
(七)强化压力传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夯实“两个责任”。今年为“压力传导年”,要进一步夯实各级党组织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内监督责任约谈办法,通过动态考核点评、述责述廉、调研督导等方式,传导责任和压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要以主体责任清单为抓手,完善履职记实制度,实现履责全程留痕,防止责任虚化空转。要抓住“问责”这个要害,落实“一案双查”,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的,敢于问责、曝光典型问题,有效解决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现象。
加强对镇街纪(工)委和派驻机构的领导。县纪委既要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挺直腰杆、瞪大眼睛,勇于监督、秉公执纪;又要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镇街纪(工)委和派驻机构建设、开展日常监督、处置问题线索等工作的领导,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各派驻机构要提升履职能力,以监督为核心,以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为重点,强化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基层党组织的日常监督,年内全面消除“零处置”。
(八)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律部队”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强化改革创新思维,坚持实践急需、简便易行、管用有效原则,大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创新、实践创新、方式方法创新。在工作方法上增强操作性,从具体问题入手,完善推进举措。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深化监督工作机制、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提升执纪审查质效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县纪委县监委要积极探索并总结推广有特色、可复制的好做法、好经验。
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律部队”。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切实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要把对党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加强忠诚教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敢于为党和人民的利益唱“黑脸”,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绝不能消极懈怠、回避矛盾、做“老好人”。要把提升专业能力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既学纪学法,切实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以及监督领域专业知识的学习掌握,培养法纪皆通的全能型人才;又遵纪守法,全面提升履职能力,不断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的质量和效果。要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要坚持刀刃向内,健全内控机制,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执纪违纪的,坚决清理门户,坚决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全县政治生态,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埋头苦干、奋发有为,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开创扶风追赶超越新局面、争当关中率先发展“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