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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共扶风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时间:2012-02-29 15:37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为“推进现代化,建设新扶风”提供有力

政治保证

——在中共扶风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2年2月28日)

邓   方

同志们:

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省纪委七次全会、市纪委二次全会、县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1年工作,安排部署2012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委对这次全会十分重视,县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县委书记马鲜萍将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坚决贯彻落实。

一、注重创新,2011年反腐倡廉建设成效明显

2011年,是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也是我县反腐倡廉建设在继承中创新、在发展中提升较快的一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各级纪检组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创新,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实现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一是监督检查扎实开展。强化专项治理,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5项,建立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公开项目建设信息 169条(次),清理举办庆典、论坛、研讨会等活动4个。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药品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保障性住房建设走在全市前列,受到省政府表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全国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交流发言。加强换届工作监督检查,县镇村换届风清气正。二是廉政教育形式多样。开展“书画家送文化进机关”活动,新建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3个;举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培训会9场次。认真开展“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解放思想、服务发展、团结奋进、争创一流”主题教育活动,对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5次明查暗访,实行责任追究3人、警示训诫146人、诫勉谈话36人。建立测评信息库,对69个单位进行政风行风测评,举办《行风视点》专题节目10期,查纠违规收费行为9起;社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走在全市前列。三是查办案件力度加大。改进办案工作方式方法,实行案件线索集体排查、上门督办、约谈提醒三项措施,完善《查办案件工作考核办法》,推行常委包抓、限期办结、办案协作区和“一案双报告”制度,被省纪委确定为“全省查办案件工作联系点”。全年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2件,初核28 件,立案1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开除党籍处分2人,追回违纪资金 12.36万元。四是制度创新成效明显。扎实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四重一大五确保”、“阳光”运行县委权力的做法分别在省、市党务公开工作推进会上交流经验,《中国纪检监察报》等中省媒体予以宣传报道,为全省推广此项工作积累了经验。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三个建立”、“五个延伸”、“五个深化”成效显著。五是自身建设全面加强。认真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年”活动。选派15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省市纪委业务培训,举办“扶风纪检监察干部讲坛”4期,16名纪检干部到县纪委监察局跟班学习,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作风、能力和组织建设得到明显提升。被中央纪委确定为“全国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联系点”。查办案件工作位次前移,信息工作名列全市第一,荣获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在全市纪检系统考核中位居县(区)第一。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接受监督意识还不够强;少数领导干部作风不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庸懒散浮等问题仍然存在;有效预防腐败的措施和办法还不够多;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在个别单位落实力度不大;个别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公开透明不够,程序不规范;违纪违法案件还时有发生。综合起来看,反腐倡廉建设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全面完成今年反腐倡廉工作各项任务

2012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明党的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推进现代化,建设新扶风”提供有力政治保障。

(一)加强监督检查,全力服务保障科学发展

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纠正和处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加强对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勤政考察,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行为。

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保障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开展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对民生工程、促进就业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推进“工业、旅游、农业、城镇、民生”五个现代化,建设“实力、人文、富裕、宜居、幸福”五个新扶风的目标任务,切实履行监督、保障和服务职能;建立健全绩效评估、问责问效等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和纪律保障机制,成立效能监察室,切实做到在强化效能监察上有新举措、在解决突出问题上有新成效、在维护政令畅通上有新作为。

(二)深化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新任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认真开展“谋发展、求富裕、促和谐、树新风”主题教育启动年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凝聚发展共识、践行为民宗旨。扎实开展“十项活动”,树立“十种新风气”,深化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教育。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查究力度,认真治理“庸、懒、散、浮”等问题。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始终坚持执纪为民、维护民利,深入治理征地拆迁、保障房建设、土地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强制拆迁、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变相福利分房等现象,严肃查处囤地圈地、违规用地等行为。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环境违法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及其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民生领域投入的专项审计,严肃处理违规违法行为。坚决查纠规避招标、规避采购、规避审计、规避监督、规避权力公开的行为。继续治理公路“三乱”和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深化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活动。

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完善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管理。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和责任制考核;加强社区和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监管,防止和纠正违规违法行为。

(三)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继续加强对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市委《实施办法》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各镇、各部门逐项盘点、摸清底数,掌握进度、分类实施,形成权责明确、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落实机制。

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查办违纪案件是党章赋予纪检机关的重要职责,是惩治腐败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面对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的严峻形势,要把查办案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纠正有案不查和压案不报的行为。严肃查办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等重点领域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完善协作办案机制,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提高突破大案要案能力。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畅通和规范网络举报渠道,完善保护证人、举报人制度,建立实名举报人奖励制度,加大对恶意诬告他人行为的惩处力度。创新案件审理方式,加强案件监督管理,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努力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增强反腐倡廉教育效果。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推进反腐倡廉教育方式和手段的创新,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工作,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在全社会大力培育廉洁价值理念。

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巩固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成果,加大党务、政务、村务、司法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促进全县各级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监督,不断提高部门和行业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

(四)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继续抓好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抓好农业、林业、水利、电力、扶贫、国土、交通、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工程项目招投标全过程监督,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坚决查处私设“小金库”的有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一律先免职,再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完善公务用车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等制度,规范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使用,抓好对违规车辆的纠正和处理。坚决制止和取消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庆典等活动。

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廉政准则》,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继续开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改革完善公务消费管理制度,严控“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镇、村和基层站所为重点领域,坚决防治侵害群众合法权益问题,严肃处理侵占挪用惠民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侵吞集体收益等问题。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时限承诺、结果查询等制度,着力解决执法简单粗暴、滥用职权等问题。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深化县镇村社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坚决纠正推诿扯皮、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等行为,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三、强力推进,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

要以省、市纪委确定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化提升年”活动为契机,不断把制度建设引向深入。

丰富制度内容。党政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廉政风险防范、“一把手”末位表态、向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派驻监察组等制度,要丰富内容、改进方式、完善流程,增强制度针对性。

拓展适用范围。“廉政灶”制度要在县级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逐步推开,药品“三统一”制度要向县级医院扩展,点名接访制度要在县级党政领导干部中全面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制度要尽快建成采购管理和执行平台。

保障制度落实。把遵守、执行、落实省市纪委15项制度和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四重一大”等各项制度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完善考核奖惩和问责追究的具体办法,健全保障制度落实的长效机制,从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和财力物力上为制度落实提供保障。保障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报酬、解决好办案协作区经费保障、药品“三统一”财政补偿等问题,充分发挥制度的整体功能和综合效果。

四、凝心聚力,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要以“忠诚履职、争作表率”为主题,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锻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提高胜任力。坚持和完善跟班学习、业务培训等制度,以“千名干部大培训活动”为契机,不断提高突破案件、预防腐败、舆情处置等执纪监督能力,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以良好的理论修养和党性修养,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提高执行力。对于确定的事项,立说立行,执行到位,勇于负责,善于担当,敢于“亮剑”;强化工作创新,突破难点、打造亮点。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政治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齐抓共管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局面。

提高凝聚力。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考核机制,实行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资格准入制度,加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力度。巩固和扩大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成果,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加强镇纪检组织建设,提高镇纪委办公设施保障水平。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切实做到“五严守、五禁止”,始终保持队伍纯洁性,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县委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推进现代化,建设新扶风”做出应有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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