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中心任务 加强执纪监督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中共扶风县纪委十五届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4年2月28日)
邓 方
同志们:
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全会作工作报告,请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去年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县委对这次全会十分重视,县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宇松同志将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3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3年,在市纪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对反腐败斗争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深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落实八项规定,狠抓作风建设。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修订完善县委“双十规定”,对改进文风会风、转变干部作风、规范领导公务活动等提出明确要求。实行“三公”经费支出月报告制度,“三公”经费同比下降40%。创新开展民主评议党风政风行风(“三风”测评)活动,对测评排名靠后的6个单位,年终考核予以降级。举办《百姓问政》专题节目2期,群众对干部作风满意度同比提升6个百分点。县委建立改进作风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开展专项检查20余次,对违反规定的53人和15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1名科级领导干部给予纪律处分。
加大办案力度,严厉惩治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建立健全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整合办案力量,从友邻县区和上级机关借调,从审计、司法机关抽调办案骨干,实行异地交叉办案,确保案件快速突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9件(次),初核62件,立案3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8人,涉及科级干部10人。严肃查处了县运管站原站长傅某某失职渎职案,扶风二中校长魏某某教育乱收费案,县粮食收储中心(公司)经理高某规避政府采购案等。
深化制度创新,规范权力运行。狠抓法规制度的刚性执行,5名廉政法规考试不合格者被暂缓任用,6名拟任人选因违反有关法规被取消提拔资格。实行县委常委会定期议廉制度,全年研究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议题8次。创新推行单位工作人员及车辆动态管理公示制度,八小时之外及节假日,公车全部实行定点停放。试点推行新提任科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试点工作,38名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按要求申报了财产情况。
强化教育监督,维护群众利益。举办廉政知识竞赛及文艺汇演,印发《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汇编》、《领导干部不完全生活手册》,组织80余名领导干部赴宝鸡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加强监督检查,取消3户保障性住房配租资格,调查处理2起“人情保”问题,查处通报3起影响投资环境的典型事件。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实施警示训诫81人,诫勉谈话14人,任前廉政谈话72人。
加强自身建设,锻造过硬队伍。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将县纪委、监察局原参与的92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至10个。举办业务培训4场次,选派3名同志参与省市纪委案件查办,8名同志参加市级以上业务培训,7名基层纪检干部到委局机关跟班学习。开展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述职述廉活动,现场质询,提升效果。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双向互评机制,将测评结果与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相挂钩。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看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的不实,组织软弱涣散、纪律松弛;少数干部特权思想犹存,作风建设有待扎实推进;制度刚性约束亟需加强,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查办有影响的案件还不够,与群众期待有差距;纪检监察组织职责不清、干部本领恐慌问题依然存在。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扎实做好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省市纪委全会、县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中心任务,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执纪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写好“旅游兴扶、工业强扶、农业富扶、统筹优扶、生态美扶、民生立扶”新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决贯彻落实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要求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履行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都要按照中央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厘清党委(党组)、有关部门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党政组织,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机制创新。认真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部署,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建立健全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严格执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程序规定,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成熟一个、派驻一个,逐步实现党委、政府部门派驻全覆盖。根据中省市指导意见,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责任务、管理主体和工作保障,完善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派驻机构要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定期向派出机关报告工作。派驻机构负责人继续担任驻在部门的班子成员,不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驻在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支持保障派驻机构工作。
(二)深入持久狠抓作风建设
加强纪律建设。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中省市改革政策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教育干部,加强组织管理,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观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四个服从”。各级纪委(纪检组)要铁面执纪,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深化作风建设。巩固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既有效果,狠抓新任务的落实,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不折不扣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细化“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预算,严控支出规模,严禁转嫁经费用途,适时开展专项检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突出问题,凝聚写好“中国梦”扶风新篇章的正能量。
严格执纪监督。要盯住落实八项规定不放,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出实招、动真格,坚决防止反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要求的,对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对落实惠民政策打折扣,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的;对打折扣、搞变通,穿上“隐身衣”的公款宴请、公款旅游、违规消费、收送节礼年货,以及利用乔迁调动、婚丧嫁娶名义收送礼金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严厉惩治腐败。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违反政治纪律、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的案件;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群体性事件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案件线索进行大清理,按照立案、初核、暂存、留存和了结等五类标准,处置反映干部问题的线索,每2个月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对镇、部门的案件线索进行备案审查,加强督查督办。
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加强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司法、审计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协作配合,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健全线索移交、协作办案等制度,加大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核查力度。完善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相结合的举报体系,通过执法效能监察、党风政风监督等专项工作发现问题,重视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严肃党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强化激励考核。根据中省市要求,整合县纪委办案力量,增加1个纪检监察室。完善办案人才库、异地交叉办案制度,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加强查办案件工作考核考评,对办案工作滞后、年内自办案件较差的纪委(纪检组),约谈主要负责人,督促整改。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办案承诺制度,对发生办案安全事故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
完善监督机制。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探索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有效监督的途径和方法。强化对政府部门转变职能的监督,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
坚持抓早抓小。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全面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加强廉政教育。落实县委常委会定期议廉制度,依托“扶风大讲坛”等有效载体,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重点弄清楚“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引导党员干部站稳群众立场。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促使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五)加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创新力度
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依据中省市规划、结合扶风实际,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分工协作,抓好任务落实。
落实6项创新制度。在巩固提升省市纪委反腐倡廉创新“制度群”成果的基础上,认真抓好今年新推出的6项制度。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2011年,我县率先在社区建立居民监督委员会,要总结经验,完善居民自治体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有关待遇。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配置专门工作用车,开设“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举报专区和信访举报电子邮箱、信箱,快速受理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制度。将党风纳入测评范围,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问卷调查、入户走访等测评方式,提高测评结果的客观性和公信力。百姓问政制度。按照“清权、承诺、问政”程序,把《百姓问政》办成重要的“民情平台”,促进机关作风和效能的不断提升。新提任科级干部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此项制度去年10月份在我县试点,今年在全市推行。基层“群众办事、干部代办”制度。县镇村分别依托公共服务网络,接受办理群众委托代办事项,有效解决困难群众办事难的问题。
三、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理解纪检监察组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涵,大力支持纪检监察组织聚力“三转”。纪检监察组织要把“三转”作为开展工作的方向、原则和基本遵循,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认真履职,自觉维护“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一是聚焦主业。严格执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厘清职责权限,精简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集中精力抓好反腐倡廉建设主业。
二是强化监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从强化内部监督入手,自加压力,自戴紧箍咒,自觉接受党组织、群众和舆论监督。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行使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案件定性量纪权、纠风执法和效能监察权的监督,明确权力行使的范围、权限和程序。认真落实中省纪委“四个不准”、“六个严格”要求,着力解决“灯下黑”问题,对纪检监察干部泄露秘密、以案谋私等行为,严肃查处。
三是提升能力。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完善考核机制,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明党的组织纪律主题教育活动、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我们怎么办”学习讨论等三项活动,提高科学履职的能力。
同志们,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让我们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改革创新,锐意进取,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深入推进现代化,加快建设新扶风提供坚强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