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监督执纪问责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
——在中国共产党扶风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6年3月24日)
卫兵孝
同志们:
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十五届十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5年纪律检查工作,研究部署2016年任务。刚才,县委周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对加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学深悟透,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5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市纪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坚决贯彻中省市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以上率下、齐抓共管;广大干部群众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定不移惩治腐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连续五年受到上级表彰,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持续向善向好。
(一)积极落实“两个责任”。县委主动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县委常委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多次研究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议题,县委常委分别带队检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各级党委(组)、纪委(纪检组)及时跟进,讲责督责63场(次)。加大对落实“两个责任”的考评考核力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的权重由10%上升到16.3%,县纪委每季度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减分情况进行研究汇总。组织召开述责述廉大会和“两个责任”汇报会,部分镇和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进行大会述职,现场接受质询评议。加大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追究力度,对8个镇(街)、7个重点部门党委(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进行点评约谈提醒,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2名派驻纪检组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调整两种方式,强化问责措施,倒逼责任落实,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对3人进行岗位调整。
(二)弛而不息纠正“四风”。建立常态化作风监督检查机制,县纪委常委牵头,采取交叉检查、联动暗访、节日抽查、重点排查等方式,按月轮流开展明察暗访。与凤翔、眉县、千阳等县区交叉检查7次,与县委办、政府办、组织部、人社局联动暗访6次,在春节、端午、“五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检查5次,利用票据管理系统、公安“天网”对公款购物、公车私用、公款吃喝情况进行重点排查,核查公车私用线索16条、公款购物线索2条、市纪委交办的对公开票信息线索283条。严肃处理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发交办函26件,下发通报4期,通报批评3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4 人。加大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线索的核查力度,立案2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5人,其中公车私用给予处分2人,公款旅游给予处分3人,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给予处分2人,侵害群众利益给予处分18人。
(三)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建立“3+X”纪律审查工作机制,将全县8个镇(街)和25个部门进行混编,划分为6个纪律审查工作协作区,指导、协助基层纪检组织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创立主要违纪问题“上挂审查”制,县纪委直接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问题6件;创新纪律审查工作年度考评制度,实行月报告、季通报、半年约谈、年终考核工作机制,约谈纪律审查工作不力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16人(次)。探索基层纪检干部办案津贴与纪律审查工作挂钩兑现制度,按“优秀、良好、一般”等次,分季度考核兑现。严格执行《纪律审查主办人制度》《谈话室管理使用制度》《纪律审查人员纪律》等制度,把纪律审查安全文明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建立信访举报线索台账,对市纪委转办的25封信访要结果件按要求进行及时办理回复,对省委第十巡视组交办的44个问题线索快速分流查处。紧盯“三类人”,坚持4个必查,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进行重点查处。2015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41件(次),初核552件,立案184件,结案17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78人,涉及科级干部13人。
(四)持续深化“三转”。按照“三转”要求,调整优化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将案件检查室更名为第一纪检监察室,增设第二纪检监察室,将效能监察室业务转化为案件监督管理职能,选优配齐纪检监察干部,加强纪律审查工作力量。对派驻部门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进行了重申检查,对发现的2名纪检组长仍然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及时进行纠正,并约谈驻在部门主要领导。建立健全派驻机构负责人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约谈、问责制度,派驻机构负责人约谈班子成员12人(次),廉政谈话3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主体责任落得不实,压力传导有衰减现象;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四种形态”,认识不到位、思想有偏差,以法代纪的思维定势尚未根本转变;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仍然不收敛、不收手,违纪行为时有发生。有的派驻纪检组职责作用发挥不明显;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认识、工作作风上,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执纪不严、作风不实、能力不足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予以解决。
二、2016年主要任务
2016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市纪委七次全会、县委十五届十次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一)严明党的纪律,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都必须克服以法代纪的惯性思维,以纪律为标尺,强化日常管理监督,盯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管好“最大多数”,着力解决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主动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依纪监督、从严执纪,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切实发挥纪律的治本作用。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结合今年县镇党委、纪委换届的工作实际,把严明换届纪律作为今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重要任务,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用铁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纳入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以“六项纪律”为尺子,敢于对标、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转变工作理念、创新思路方法,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极少数。要把“四种形态”的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审查、审理都要克服以法代纪的思维定势,用党纪的尺子衡量,用纪律的语言描述,体现执纪的政治性、严肃性,实现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本着务实、管用的基本原则,从责任、标准、纪律三个方面,进一步优化提升、巩固拓展村(居)民监督委员会、领导干部向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基层公务接待“廉政灶”、办案协作区等制度创新成果。要及时总结在制度创新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扎紧制度的笼子,让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二)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强化领导核心作用,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坚决克服责任虚化空转、压力传导递减的现象。要探索建立党委(组)、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清单,细化责任内容和履职要求。健全完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约谈提醒制度。年内组织一次镇(街)、县级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活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重点监督检查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建设、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县纪委协助县委在换届前,对各镇(街)党委、纪(工)委履行“两个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评。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增加考核权重。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严重失察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责任追究。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案例通报、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的责任。各镇(街)、各部门每季度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一次追责情况。对典型问题要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倒逼“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三)狠抓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着力在抓严、抓细、抓常上下功夫,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公开曝光的力度。县财政局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尽快研究制定我县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具体管理办法。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督促检查,综合运用交叉检查、联合检查、票据倒查等方式,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规避组织监督组织隐秘聚会、借机敛财等问题。要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调动各方监督力量,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激发群众监督热情,形成监督合力,积极构建作风建设人人参与、共同监督的新机制,努力营造震慑、不敢、知止氛围,促进作风建设成为新常态。
坚决治理“为官不为”,匡正党员干部干事创业风气。深入落实《“为官不为”评价考核问责办法(试行)》,加强执纪问责,用纪律约束不作为、乱作为,激励引导敢作为、善作为。拓展提升百姓问政、党风政风行风测评、群众评议股组长活动的社会效果,及时总结推广各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对领导批办、媒体曝光、纪律审查、《审计报告》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快查快办、跟踪问效,定期通报正反典型,坚决纠正廉而不勤、严而不为等突出问题,努力营造各级干部勇于担当、履职尽责的良好风气。
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充分发挥宣传部门的牵头作用,主动发声,把握工作主导权,重视反腐舆情分析,用好各种媒体,正确引导舆论,传递党风廉政建设正能量。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汲取优秀家规家训、乡规民约的精华,发挥其扬真抑假、扬善抑恶、扬美抑丑、移风易俗的教育引导作用。要挖掘、培养典型,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培育和建设良好家风,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四)坚持挺纪在前,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
紧紧围绕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既定目标,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决把存量减下来;要把握好“四种形态”,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处理经常使用,坚决把增量遏制住。把违反“六项纪律”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将来有可能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这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予以严肃查处。
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有纪必执、有违必查,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要完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纪委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主动履行职责;司法、审计机关和信访部门在发现问题线索方面要积极发挥作用;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置定期报告和集中排查、“一案双查”等制度。要创新纪律审查方式,对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让党员干部相信组织、忠诚组织,把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楚;对指向明确的问题,要扎实做好初核;审查谈话要体现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对事实深入细致地把握;审查和审理报告不仅要列明违纪事实,还要反映其对所犯错误的认识,附上忏悔录和违纪事实见面材料。对党政纪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维护纪律权威。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切实提高纪律审查的质量和效果。旗帜鲜明地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为,锐意进取、不断创新的干部,宽容无意过错;对受到错告、诬告的及时予以澄清,最大限度地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使干部在新常态下敢作为、善作为。
严格执行纪律审查工作制度,尤其是程序性规定,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不能先斩后奏,杜绝程序空转。严肃查处私存线索、以信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违纪行为。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落实监管责任。牢固树立纪律审查安全责任意识,严格落实纪律审查安全各项制度,切实把纪律审查安全的责任细化到岗、落实到人,确保纪律审查安全“零事故”、纪律审查人员“零违纪”。
(五)层层传导压力,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深入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和惠农等领域强占掠夺、贪污挪用问题;执法不公,甚至横行乡里、欺压百姓问题。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吃拿卡要、推诿扯皮等突出问题。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建立快速受理查处机制,以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不断增强群众的切身获得感。
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镇(街)纪(工)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协作审查,整合力量,加大直接查处力度。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突出、顶风违纪行为查纠不严的,要约谈镇(街)党委、纪(工)委主要负责人,严格问责。
(六)强化监督职责,认真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求
紧跟市纪委步伐,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和办法,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重点解决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派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要经常与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书记交换意见、通报问题;所有派驻干部都要强化派驻意识,敢字当头、无私无畏,真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或不处置就是渎职,都要追究责任。各派驻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要聚精会神干主业,现在仍兼管或虽然口头上不管但实际还兼管其他业务工作的,3月底前必须整改到位。
认真贯彻上级“两为主”的要求,完善并落实线索处置及执纪审查工作报告制度,对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依规依纪处理。县纪委要加强综合分析和监督指导,防止“只报不管”。
(七)强化监督管理,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按照市纪委和县委安排,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扎实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核心要义,积极探索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有效途径,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等方面与时俱进。针对 “三转”中的新变化,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业务指导,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
认真落实上级纪委全会提出的“优化地方纪委及其常委会的结构”“加大干部交流轮岗”要求,结合县镇党委、纪委换届,及早研判,主动沟通,积极争取党委支持,重用提拔优秀纪检监察干部,把忠诚可靠、清正廉洁、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充实到县、镇(街)纪(工)委领导班子。扩大选人用人视野,统筹安排好纪检监察干部的内外交流,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要认识到纪委委员是职务不是荣誉,进一步探索有效途径,明确职责,充分发挥纪委委员的作用。
始终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带头做遵守纪律的标杆,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纪委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严于管理、善于监督,对干部既要考验、锻炼、培养,又要言传、身教、严管,领好班子、带好队伍。改进干部管理和选拔方式,严格工作程序,带头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和回避、保密等规定。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护短、绝不姑息;大力支持和保护恪尽职守、坚持原则、勇于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干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让我们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写好六个新篇章、建设“一地三县”,确保我县与全国和省市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