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教育和警醒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形成震慑,扶风县纪委公开通报了查处的一起村组干部截留挪用惠农资金及专项资金问题的典型案例。
挪用专项资金问题:2009年扶风县水利局在该县召公镇后董村穆家组实施总投资6万元的安全饮水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穆家组不具备工程实施条件,该项目未实施。2009年10月21日,项目款拨到后董村后,村上截留1万元用于归还后董村原建校款利息,剩余5万元由后董村原监委会主任兼穆家组组长穆新礼从村上领走,用于穆家组各项日常开支。挪用惠农资金问题:2009年至2016年期间,穆新礼以其本人及家属名义领取穆家组承包地粮食直补款3万余元,并将该款项跨年度上交于组账,用于组上日常开支。2019年3月8日,穆新礼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他涉案人员也分别被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通报指出,穆新礼身为中共党员、村组干部,纪律意识淡薄,违反项目资金使用相关规定,乱拍板、乱作为,截留惠农资金、挪用专项资金,改变资金用途,其行为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惠农资金、专项资金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对惠农资金、专项资金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既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截留、挤占、贪污、挪用、侵占惠农专项资金的行为,又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在惠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失职渎职、以权谋私、营私舞弊、行贿受贿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和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