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纪委监委对我县刘某及家人隐瞒病情,造成疫情扩散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对刘某及3名家庭成员立案调查,相关责任人被严肃问责。
经调查,2月4日晚,扶风县城关街道辖区刘某因发热,由其家属陪同前往扶风县人民医院就诊,县人民医院违反疫情防控预检分诊规定对刘某进行接诊,接诊医生未按规定报告,在诊断未果情况下默许患者刘某自行离开。2月9日,刘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其间,刘某出入居住小区,与其亲密接触的家庭成员返岗上班、外出购物,致使相关干部群众被隔离,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关键阶段,为严明纪律,给予扶风县副县长郭小军政务记过处分,县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文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刘平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免职,县人民医院党总支书记、院长马忠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赵轩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副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