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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21-11-09 14:51   来源: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持续巩固深化落实作风建设新成效,让戒奢以俭、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近期我县公开通报了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段家镇原东官村主任王永兴违规报销电话费的问题。201610月至20179月期间,王永兴利用其担任东官村主任的职务便利,为包括其本人在内的三名村干部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电话费共计2160元。202111月,王永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天度镇下寨村会计孙万平公款吃喝的问题。20204月至20218月,孙万平利用其管理村级账务的职务之便,两次违规报销餐费合计350元。202110月,孙万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法门镇赵家村赵北庄组组长赵尚科公款购买烟酒的问题。2016年至2020年期间,赵尚科在赵北庄组账务中违规报销烟酒及招待费合计2800元。20219月,赵尚科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4.召公镇三头村四组组长乔新佐公款吃喝的问题。201212月至20141月期间,乔新佐先后3次在三头村四组账务中违规报销餐费合计859元。202110月,乔新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性质恶劣的依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让铁规禁令提威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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